中国三楚传媒网讯 (荆门日报) (通讯员李先雄 记者姚桂林)未经批准,擅自从事家禽批发经营的,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和取缔。连日来,市商务局和畜牧局等相关部门积极行动,将在本月对城区(及掇刀)家禽定点批发市场进行3次突击检查。
7月1日起,市区实行家禽“定点批发,统一管理,集中检疫,分散销售”的管理办法,按规定,市区所有家禽(活鸡、活鸭、活鹅)的批发经营户一律在通源大市场接受集中检疫后,方可转销给零售商在城区市场销售。市区其他市场不得再从事家禽批发经营活动,外地进入的家禽,必须到通源大市场申报检疫,待检疫合格后凭检疫合格标识方可经营销售;农民自养自销的家禽进入城区市场,也应到指定的报检点申报检疫,经检疫合格后才能进行交易。
市商务局市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市区家禽零售商不仅要求有固定的摊位和门店,还必须到定点的家禽批发市场进货,做活禽销售应持有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、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、《家禽检疫合格标识》以备查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