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三楚传媒网讯 (荆门日报) (通讯员付刚 记者张冬梅)贵阳农民李某冒充工程老板,伙同他人以办理、转卖烟草运输许可证为由,骗走8万元现金。近日,东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李某犯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
今年47岁的李某,小学文化程度,无业。去年9月初,李某在贵阳街上遇到刘某,两人商量一起骗钱。随后,两人和吴某一起开车来到荆门。9月23日,李某冒充在荆门搞工程的浙江老板,和刘某冒充的市政府“雷主任”,结识了城区的王女士。李某说自己的一批香烟运输中出了问题,要审批表。“雷主任”称自己认识市工商局的“吴科长”,可以办此事,并与王女士一起去工商局找“吴科长”。“吴科长”给了两人一张复印的烟草运输许可证,说办好手续要12万元。“雷主任”和王女士商量以20万元的价格将许可证卖给李某,事后给王女士2万元回扣。
后“雷主任”和王女士返回咖啡厅,将烟草运输许可证复印件交给了李某,说要20万元钱。李某给了他们20万元现金(其中只有2万元是真钱,其余是冥币)。“雷主任”背着李某给了王女士2万元好处费。此时李某称要真审批表,不要复印件,收回了20万元钱,包括王女士的2万元回扣。“雷主任”又和王女士商量,提出买一张烟草运输证原件卖给李某,从中赚取8万元差价,但自己没有那么多现金。刚才一下子就收到了2万元回扣,王女士已经相信了“雷主任”,答应帮忙凑钱。之后,王女士从银行取出8万元现金交给“雷主任”,两人一起去市工商局买烟草运输许可证原件,“雷主任”借口自己一个人上楼去找“吴科长”,让王女士在楼下等候。王女士左等右等不见“雷主任”下楼,经询问才得知,“雷主任”已经从另外一个楼梯溜走了。今年3月25日,民警在贵阳市将李某抓获归案。经查,李某分得赃款1.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