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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吧盗走六千现金 一青年获刑又被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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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三楚传媒网讯(荆门晚报)(记者刘国锋 实习生刘伟 通讯员付刚)一青年利用在网吧上网时服务员离开收银台的机会,盗走现金6150元。近日,东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范某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处罚金6500元,并追缴非法所得3730元。 23岁的范某是沙洋县官垱镇人。今年4月28日晚,范某到城区象山一路一家网吧上网。次日凌晨6时许,范某趁服务员离开收银台的机会,用起子撬开收银台抽屉,盗走抽屉内现金6150元(本报4月30日曾有相关报道)。5月1日,民警将范某抓获归案,追回现金2420元返还给了被害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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