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、市、区人民政府,屈家岭管理区,荆门经济开发区,市直各单位:
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07]52号)和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鄂政办电[2007]183号)精神,现将200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中秋节:9月13日至1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9月1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,9月14日(农历八月十五,中秋节)为法定节假日,9月14日(公休日)调至9月15日(星期一)。
国庆节: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节假日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(星期一)、9月30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照常上班,10月4日(星期六)、10月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节日期间,各地、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,妥善安排好值班、信访接待、安全保卫等工作,严肃值班纪律,确保联络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。
请各地、各部门分别于9月12日和9月28日前将中秋节、国庆节值班安排(包括值班领导、值班人员、值班电话等)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室(值班电话:2376200,传真:2376365)。
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OO八年九月九日